这是一个哥哥的咨询,为了26岁妹妹的婚事,全家人操心不已。妹妹条件优越,是当地一家机关的公务员,已购买150平方米住房一套(用作婚后居住用房),本田雅阁轿车一辆,还有存款若干,父母和哥哥爱女心切,希望她的婚事能够门当户对。 但妹妹的男朋友,全家人并不欣赏,用他们的话说,他“没有正当职业”,准妹夫29岁,外地人,在一家家电公司从事销售工作,来西安6年,已经在西安购置住房一套,面积45平米,价值25万。我不理解他为什么说准妹夫无业,销售也是一份正当职业啊。
老人认为女儿下嫁了,遂提出了嫁女要求,先是要求准女婿拿出装修款,将那套45平米的房子装修后,用作出租,可惜准女婿拿不出这么多装修款。老人的第二招,是要求办理房产过户,将男方的那套房子过户到女儿名下,准女婿同意过户,但拒绝支付过户费。
男方告诉老人,该房购买时间未满5年,如果过户需要支付过户费3万5千元,男方不希望缴纳这笔交易费,他希望去公证处办理公证,老人却不在乎缴纳3万5千元交易费,他们也对公证赠与不太放心,女方哥哥咨询我的问题是:“办理过户合法吗?”。
回答是肯定的,双方可以在婚前,一起去房产局,办理“房产赠与”过户,该房将属于女方婚前个人财产。如果想节约过户交易费,也可以在房产证上加上女方的名字,相当于只转让一半产权,交易费可以节省一半。他们对赠与公证的效力存疑,是有道理的。
我理解父母的护女心情,但对老人的“婚姻投资说”存有异议,如果男方将房产过户给女方,才算投资,那女方的投资在哪里呢呢?我告诉咨询人,婚姻看的是人,只要这个男孩老实和上进,就是一只潜力股,一个不错的结婚对象,我希望父母的算计,不会拆散一段美满姻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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